实质:日益增长的人口,不断加剧物质财富的需要与落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
随着生产工具的创造和改进,人类不再单纯地依靠打猎和采集为生,男性的优势逐渐明显,在开荒种植等方面,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逐渐被男性所体现出的生理优势所替代。失去了家庭经济顶梁柱角色的女性们同时失去了与社会接触的大部分机会,女性的社会角色也逐渐消失。
由于经济上的劣势,女性的地位逐渐走下神坛,甚至成了生活上的依附者。日益增长的人口,不断加剧物质财富的需要与落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如韩非子所说,古者人口少,生活资料丰富,那时“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用不着争夺,无须国家和法律。后来人口增长过快,生活资料不见增长,不足分配,便产生了纷争,国家和法律适应这种加强秩序的需要而产生。女性成了男性出于治理秩序所压制的对象之一。在人类社会的阶级形成以后,公共生活领域中,包括国家政治领域、主要经济领域中女性生活的绝然被排除。家国一体的政治格局,渗透到家庭生活,得到家法的响应,并以同样的口吻宣布制约女性的教条。
原因:
1.经济发展
从原始社会到封建社会,主要经济来源从采集变成了耕种。这使得原始时代主要依靠女性收入更加稳定采集工作变成了封建社会更加依靠男性力量的耕种。经济重心的转移使得女性的地位开始降低。
之后历朝历代,其实都处在不断的开荒之中。为了维持这种地位,封建社会通过各种制度,上级不断剥削下级,男性不断剥削女性,封建体制的不断完善和修复使得被剥削者开始主动接受被剥削的位置。
到了宋朝,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因为之前唐朝社会风气开放,女性地位空前提高,所以宋朝的女性本有机会可以提高社会地位。但此时儒学已经确立了正统地位,并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理学。宋朝的理学对女性的控制更严,并且要求女性缠足。但是因为具有完备的法律、理学刚刚兴起、以及经济空前繁荣的影响下,女性的地位并没有十分明显的降低。
到了明清时期,此时理学才真正深入人心。此时土地开发基本已经完成,甚至江南地区也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但是封建制度已经达到顶峰,人们对已经形成的社会观念深信不疑,甚至皇权也无法左右。(以女子缠足为例。明清时期汉族妇女多缠足。但是朱元璋的马皇后并未缠足,按照上行下效的一般原则,民间应该也掀起不缠足的风气,但是并没有。清朝为满族统治,满族女子不缠足,于是清朝康熙等多位帝王屡次下令废止缠足,但都不了了之,民间依然缠足成风。)
2.“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分工
封建社会“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模式是将女性排除在政治、军事等公共社会领域之外,从我国进入奴隶社会,开始形成宗法制度到封建社会宗法制度逐渐发展和巩固,这种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制度,通过一系列的伦理道德及风俗,把男尊女卑的意识渗透进社会的各个角落,形成广泛的传统封建文化的心理认同,女性沦为从属于男性的第二性。
男主外、女主内这种分工模式自东汉时期成为当时家庭生产的主要形式。这一时期的女性逐渐被束缚在家庭劳动中。虽然从先秦时期开始,女性就承担了主要的家庭劳动。在儒学体系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对男子的要求,但是其中的“齐家”这一项大部分是由女性来承担的,但是在封建制度下,女性这方面的劳动成果却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可。甚至到了明清时期,在祭祀中,女性不允许参与祭祀活动,但是祭祀所需要准备的全部物品都出自女性之手。宋朝之后,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出现了从“主妇”向“厨娘”的转变。
3.女性需要生育和古代医疗卫生条件不达标
繁衍是从原始社会开始就由女性承担的重任,即使是现代社会,怀孕生产也都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对于古代妇女来说,每一次生产都是在过鬼门关。怀孕之后身体素质下降,哺乳等都十分耗费体力和精力,这就使得如果女性参与政治生活特别是身居高位之后,会因为怀孕生产而遇到长达十一个月的高危环境。所以,从这一点来说,女性天生具有弱势。
4.“男尊女卑”思想
男尊女卑思想是儒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东汉时期就已经正式形成。表现在政治领域中,是彻底的男尊女卑;在公共生活领域中,整个封建社会所要表达意志的地方是有限的诗词文章一类的作品。
东周秦汉时期是我国封建礼教中男尊女卑地位形成、发展和逐渐确立的时期。
东周时期礼崩乐坏,男尊女卑观念不明显
到西汉时期,董仲舒提出了“三纲五常”,为维护统治秩序,进而确立了儒学的统治地位,这使得男尊女卑思想也得到了发展。汉武帝时期儒家女教得到空前的推广,妇德教育成为女子教育的重要内容,政府对各阶层的妇女进行道德礼仪教育,灌输男女有别和男尊女卑的封建伦理道德观。刘向承袭和发展了董仲舒的“男尊女卑”的思想,开始以文字的方式明确妇女的行为规范,并第一次系统而明确提出了女子不事二夫,从一而终的观点。女子离婚改嫁的自由逐渐被束缚起来,离婚的主动权逐渐转向了丈夫一方。
虽然礼教宣扬的男尊女卑的性别等级观念在社会上已经较为普遍,但是这一时期的女性并未被完全束缚起来。
东汉时期统治者完善了封建礼制,“男尊女卑”地位的思想意识逐渐被社会认同,汉章帝时期的《白虎通义》和班昭的《女诫》则从理论实践上对女性的思想行为进行约束,女性的从一而终观念在法律上也被强化。“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等儒家礼教思想深入人心,这一时期的女性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的主动性已远不如西汉时期的女性自由了,她们的行为要受到父母和丈夫的约束,但因为当时社会上有尊母的风尚,母亲特别是寡母有一定的发言权。
5.儒学的发展和僵化
从董仲舒的新儒学中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到宋明理学,儒学一直都是在为统治阶级服务,这时候已经被剥削的女性愈加受到封建思想的压迫和桎梏,只能在这个已经形成并日趋完善的社会体系下寻找夹缝生存,甚至自身已经成为压迫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