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刑鼎是指将法律条文写明在实物上供给百姓观看,在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和晋国的赵鞅先后将法律条文刻在鼎上,为了便于区分,就将第一次子产的行动称作子产铸刑书。
子产是郑国的宰相,他在位期间在各方面进行了改革。对郑国的城邑与农村加强治理,要求君臣上下都尽职尽责,修好田地的封界和沟洫灌溉系统,对田野农舍重新规划和改造,并确定赋税数额。对于卿大夫忠谨俭约者奖励提拔,玩忽职守、奢侈腐化者则撤职查办等等。子产的改革推行中并不顺利,因为侵犯到了一些旧贵族的利益,受到了他们的抵制。因为子产的改革不能立即看到效果,所以很多人都对子产的改革措施表示怀疑。直到三年后子产的改革成效显著,人们才渐渐认可了子产的改革。
在子产改革途中,为了推行改革相关的政策,子产命人将法律铸造在鼎上,并放在王宫门口,让往来的百姓都能看见。
这个行为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议论,因为春秋时期,上层贵族社会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决不能让国人知道。这样才有利于贵族随意处置老百姓,增加专制的恐怖和神秘,老百姓只有不了解律法,才能限制自己的行为。
但是子产不认同这种观念,他决心打破这种蒙昧,对已有的刑法加以修改,在这个基础上主持编订了三种刑法,并将其公诸于世,让老百姓明白法与非法的界限,知道犯了法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这无疑是进步的法制理念,当然也打击了贵族特权。很多的贵族指责子产,认为本来民众怀着恐惧之心,不敢随便乱来。你把法律公布了,民众就会钻法律的空子,争相琢磨怎么做坏事而不至于被制裁,这样就不怕长官了,反而会导致犯法的事情越来越多,腐败贿赂到处泛滥,郑国也会因此而完蛋。
但是子产顶住了来自各方的压力,不久后,因为社会治理更加的透明,犯罪案件明显减少。
子产铸刑书,开启了中国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不但促进了郑国的发展,还影响了其他国家。